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条例

来源:赵国星发稿时间:2015-11-26浏览次数:614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条例

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管理水平是反映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验教学和科研水平,特制定实验室工作条例如下:
一、管理体制
1.
实验室实行学院统一领导,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直属学院领导,下设宏观形态学实验室、微观形态学实验室、微生物与免疫学实验室、机能实验室及生化与分子遗传学实验室。实验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各实验室设主任一名。
2.
实验教学中心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3.
协助主管院长做好全院教学设备经费和实验教学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工作。负责全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计划、论证、购置、保管、维修、调拨、核准报废等工作。
4.
配合教务处做好实验教学的组织、运行、改革及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晋级和职务评聘工作。
5.
组织实验教学评估和实验室评优工作。
二、基本任务
1.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完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改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水平地完成教学实验任务。
4.
根据需要和可能,开放实验室,为学生进行自主设计实验和科研活动提供方便。
5.
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充分挖掘现有设备潜力,提高设备使用率。
6.
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制度。
7.
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三、队伍及职责
1.
根据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需要,建立一支爱岗敬业、思想稳定、结构合理的实验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包括: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
实验室工作人员是教学、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各种条件,大力培养这支队伍,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必须逐人明确落实岗位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要有献身于教育事业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4.
实验室主任要由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相应专业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本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领导并组织完成本工作条例第二项实验室各项工作任务。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本室专职实验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5.
实验教学中心要配备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全院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每个实验室都要配备兼职的物管员,具体负责各室设备的帐、物、卡及各项管理工作,以保证仪器设备完好,提高其使用率。
四、建设和管理
1.
实验室建设要根据学院的规模和专业设置,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实验项目要求及科研需要统筹考虑,对人力、物力、财力和用房等进行全面规划,分别轻重缓急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2.
实验室购置计划,要有依据,讲究投资效益,对拟购仪器设备要认真选型,注意成组配套。
3.
加强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实行计算机管理。
4.
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必须选派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要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
5.
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要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水平进行考核。
五、安全与劳动保护
1.
实验室主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采取有力措施防盗、防火、防事故。把保证实验安全作为岗位职责,落实到岗到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实验室的安全。
2.
实验室应保持文明、卫生,指定专人负责。教育师生认真履行实验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