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特殊技术安全措施

来源:赵国星发稿时间:2015-11-26浏览次数:760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特殊技术安全措施

为做好实验室特殊技术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医学院制定如下措施,各实验室参照执行。   

1.高压灭菌锅进行消毒灭菌时,不能离开人,以防压力过高而发生故障。

2.实验过程中,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开放置,远离明火以保证安全。    

3.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必须在单独场所进行;使用有害射线进行实验以后,必须使用射线检测仪测量实验场所,测量合格后才能再使用。否则要作进一步处理。测量后要认真填写记录。    

4.实验室对病毒,细菌等微生物要妥善保存。实验后要对病菌做高压灭菌处理。    

5.局部解剖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标本废弃物必须采取专用有盖容器存放,并集中管理;实验用动物尸体严禁埋葬和丢入垃圾箱,必须浸入福尔马林溶液内固定。待全部实验教学完成后,进行分装包裹,一起送往火化场焚毁。    

6.紫外线的大剂量照射会导致人体皮肤及角膜的损伤。要求使用者不可直接接受大剂量紫外线照射,在关闭紫外灯后,使用者方可进入无菌操作间进行实验操作。

200310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