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研实验室守则
为保持病理科研实验室文明、整洁、安全、环保的实验氛围,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根据学校、医学院的有关条例、规则特制定本守则。
实验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实验台面上物品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每周实验人员轮流负责清扫。
实验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根据实验要求戴好手套、面具、防护眼睛等保护设备和用具。
爱护实验物品和仪器设备。各种实验器具使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归还原位。
危险品(化学易燃、易爆、强腐蚀试剂、有毒性试剂、放射性物质、动物及各类微生物等)要专门存放,严格管理。使用时严守操作规程。危险品废弃物要分类收集,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处理。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负责检查水、电、煤气、门、窗等确实关闭妥当,锁好室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全体人员应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切实保证师生及实验室安全。
注意用电安全,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违反以上规定,无论是否造成事故者,均要做深刻检查,并接受相应处罚。造成严重事故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南开大学医学院病理科研实验室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