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病毒与病毒免疫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本实验室严格按照国家对于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实验过程中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并保证他人和仪器设备的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值班人员和报警。对破坏实验室安全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
在本实验室进行的所有实验必须在课题负责人的指导下,提前制定实验方案,经组织参加实验的相关人员讨论后,方可进行。
实验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实验过程中应做好实验记录。
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并做好使用登记。仪器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检修。凡属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视损失轻重给予一定的赔偿。
实验过程中必须穿着工作服并戴手套。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性、有毒试剂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人身伤害和实验设备的污染、损毁,避免污染环境;进行上述物品操作时,应穿着工作服,佩戴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具,在通风橱中进行。
所有物品丢弃前均须确保其对人体和环境的无毒害性。实验后自觉整理好实验物品,清洁台面,随时保持实验区域的整洁卫生。离室前关好水电门窗。
实验室要时刻保持安静、卫生、整洁,禁止在工作区域饮食和放置食物或生活用品,禁止在实验室吸烟。
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或出借试剂、器材及实验室所保存的细胞株和菌株,不得擅自向外单位出让、出卖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未经实验室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各房门、抽屉、柜子钥匙,不得私自在实验室内安装、挪动实验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实验物品。
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不得使用本室的试剂和仪器设备为室外人员做实验,如若发现,实验室负责人有权对当事者予以适当处罚。
非本学院人员需要加入实验室,须先提交由导师签字的申请表,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实验室工作。
严格遵守实验室卫生轮值制度,确保实验室的卫生清洁和安全。
对违反本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南开大学医学院
分子病毒与病毒免疫学实验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